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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梗生作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09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武隆县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1234”战略部署,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保障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围绕发展,依法行使决定和任免职权
一年来,常委会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县情、是否符合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审议和决定重大事项的根本准则。一是为保证经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的正确执行,常委会在听取和审议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就2008年度财政决算依法作出相应决议。二是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为推动旅游“二次创业”和森林工程建设,常委会先后对世界自然遗产综合开发项目、仙女山深度开发项目一期工程、芙蓉江深度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及森林工程一期项目的实施作出了相应决议,这些决议对于推进我县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和全县森林工程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城市总体规划已不适应我县县城城市快速发展需要的情况,常委会同意对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作局部调整,并作出了相应决定。三是围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实际作出决议决定。去年,我县和顺乡实现了撤乡设镇,文复、石桥、浩口、后坪等4个乡成为民族乡,县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了关于和顺乡撤乡设镇和文复、石桥、浩口、后坪等4个乡撤乡设民族乡有关问题的决定,保证了国家机关职能的顺利延续和有效运转。
依法进行人事任免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主要职权。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统一,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始终坚持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依法做好任免工作。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先后任免县人民政府副县长5人次、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人员3人次、县政府组成部门领导人员14人次、县人民法院有关人员13人次、县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员1人次。
二、注重实效,努力提高依法监督水平
《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自去年7月1日施行以来,常委会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为新的起点和契机,切实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监督水平有了新提高,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实施办法,打牢贯彻实施思想基础
学习宣传《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是常委会去年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为加强对这两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常委会拟定了学习宣传方案并报请县委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一是县委中心学习组组织了《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专题学习,常委会领导作了专题发言;二是在《武隆报》、武隆网上开辟了学习宣传专栏,刊登了两部法律法规全文;三是邀请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有关专家来武授课,对县委中心学习组成员、县级各部门负责人及乡镇人大主席进行了专题培训;四是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两院”领导成员及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学习《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情况进行了知识测试。通过这些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意识和“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贯彻实施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自觉树立支持理念,切实加大监督力度
一年来,常委会自觉树立支持理念,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选择关系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先后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11项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了2项执法检查,共提出审议意见68条。
1、围绕改革发展开展监督
一是加强对国民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半年运行情况、2009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面把握经济运行态势,督促政府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在审查批准了2008年财政决算的同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和审计机关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落实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并于12月专题听取了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此外,常委会还就财政超预算收入的安排情况进行了审议。二是加强对森林工程建设工作的监督。实施森林工程是“五个重庆”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去年4月,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森林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县在实施森林工程建设中见势早、行动快、声势大、效果好,但也存在用地矛盾突出、规划不太合理、造林质量较差等亟待解决的问题,要求县人民政府要突出规划的超前性、科学性和指导性,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科学合理永续利用的原则,认真解决森林工程建设用地等问题。三是加强对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监督。“工业富县”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大战略,同时工业经济也是我县目前经济工作的短板。去年5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到铜梁就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考察学习,在此基础上,常委会于6月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对我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态势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筹融资困难、专业人才缺少、基础设施推进较慢和投资环境欠优等制约因素,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四是围绕旅游发展进行监督。县委十二届五次全委会作出实施旅游“二次创业”决定之后,为切实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常委会于10月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旅游“二次创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先后围绕旅游开发项目作出了相关决议。五是关注城市“创卫”工作。创建“卫生城市”是去年全县工作的一个重点。6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重庆市卫生县城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就创建工作提出了建议。
2、围绕民生问题开展监督
实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惠及广大低收入人群的一项重要政策。为了促使《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去年9月,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在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于10月听取了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对条例和低保政策的宣传、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推进低保与就业联动、建立良性退出机制”等审议意见,促进了全县城乡低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3、围绕公正司法开展监督
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点,也是一个难点,同时也是各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去年4至5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了检查;8月,常委会第1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对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总结出“和谐执行六法”,切实提高案件的执结率和兑现率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解决“执行难”的建议。为了促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去年12月,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对检察工作在服务全县大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所做的努力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积极探索创新,增强监督实效
一是搞好调查研究。常委会始终把调查研究贯穿于监督工作全过程。在确定审议议题和提出执法检查计划时,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明确了全年监督重点。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的调研中,常委会进一步拓宽调研渠道,组织调研组深入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乡镇、村社实地调研,听取情况汇报,同时,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到毗邻先进地区进行考察学习。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深入调研,力求全面了解情况,提出了有见地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调研在监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搞好跟踪监督。常委会严格按照《监督法》和《重庆市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加大了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去年,在做好“一府两院”落实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方面,常委会首次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于12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森林工程建设、工业园区建设、创建卫生城市等专项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通过盘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常委会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办理审议意见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建议基本得到落实,解决了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创建市级卫生城市工作中,县人民政府结合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理,加大了工作力度,对县城存在的车辆乱停乱靠和小摊小贩乱摆乱卖等“老大难”问题进行了整治,城市面貌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较为满意,我县创建市级卫生县城也顺利通过了技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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