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政府应对危机管理能力 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由2008年冰雪灾害应急处理引发的思考
2008年伊始,一场几十年罕见的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和冰冻的极端天气,给大半个中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和巨大的损失。根据民政部统计,此次雨雪天气使20个省(区、市)受灾,受灾人口超过1亿,直接经济损失1500多亿元人民币。受灾面积之广,程度之深都是建国以来少有的,甚至被外电称其为2008年全球第一场灾难。这之中,部分南方省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更是被这场突如其来的雨雪冰冻严重影响。公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大范围受阻,旅客大量滞留,农副产品供应紧张,部分地方供水管道破裂、房屋损坏。如重庆大雪封山高速路中断,3000余村民被困山上等等。这次冰雪灾害是一次严峻考验,“拷问”着政府的危机管理能力,检验出了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系统的诸多“疑难重症”,使我们不得不反思和重新审视公共危机这一现实问题。
一、公共危机管理的意义
公共危机是指突然发生的如地震、流行病、经济波动、恐怖活动等对社会公共生活与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必然要承担起危机管理的责任。因为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已成为衡量政府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标,如何建立一套比较完善的公共危机管理体系,及时有效地处理危机,已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对于国家、政府、社会各阶层和公众都具有重大的观实意义。
一是减少或降低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举措。衡量危机管理效果,生命财产的损失是最直接的标准。因此,当危机发生时,政府的危机管理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如果决策正确,将会把危机损失降到最小,反之,决策不当,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损失。
二是稳定政权与建设和谐社会的必要措施。由于危机事件具有突发性、不确性和不可估量的危害性等特点,把握并控制危机事态的发展是政府危机状态下刻不容缓的职责,也是危机管理的根本目的。如果政府危机管理能力不足,不能对危机局势进行良好的控制,那么,我国政权的稳定与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就会变得脆弱,甚至得不到保证。如为了更好地抵御此次冰雪灾害,及时组织抢险救灾,稳定公众情绪,维护社会秩序,1月21日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做好防范应对强降温降雪天气的通知》。各省区、中央各部委都积极行动起来,把工作中心转移到了抗雪救灾上,保证了受灾受困群众的生产生活。这一切突显了政府部门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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