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部分车主不主动、及时履行缴费义务,尤其是长期故意拖欠交通规费的“钉子户”,涪陵处辖各所积极与法院协作,有的放矢地加大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用司法手段保障了规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征稽行政执法的权威,实现了非诉执行在规费征收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
一、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年初,处征管工作会分析了征管的严峻形势,科学测算了征费任务数据指标,明确提出在涵养稳定费源的基础上,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以强化路面执法进行欠费追缴和拖欠养路费非诉执行工作为挖潜增收、巩固征费业绩的突破口,全处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积极行动。各所成立了行政执法小组,明确职责,并指定1-2名人员负责案件的办理,按月按季度对长欠车进行排查,对涉及需要通过非诉行政执法处罚的案件做出总体规划和详细布置。武隆所积极响应,专门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与法院协作,对一切非诉案件移交时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效率。 涪陵所全体执法人员都参与上门调查和办理非诉执行案件,一改稽查队单一路查的运行模式,增强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
二、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加大与法院的协作配合,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在立案庭立案、行政庭审查、执行庭执行的环节上,从速从快。一是召开非诉案件座谈会、研讨会、案件碰头会,邀请法院的同志共同讨论案件执行情况。法院加大对办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指导,对案件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双方及时交换意见,及时整改,对同一类案件的共性进行经验总结,提高执行率以及征稽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在执行过程中,征稽执法人员与法院同志共同参与,法院干警和征稽人员登门送达执行文书,协作查扣涉案车辆等。三是通过邀请法院为执法人员上法制课等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增加法律意识,提高文明执法水平。
三、突出重点,抓住典型
为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涪陵处各所在清理长欠车的过程中,对案件进行分类,重点选择故意拖欠时间长、有执行能力的 “钉子户”,优先立案,作为了强制执行的重点。在非诉执行的过程中,法院对拒不履行缴费义务的车辆所有权人,依法运用了扣押、扣划、冻结、查封和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实现了重点突出,打击有力。其中,在武隆所申请的案件中,有1人被拘留、1人固定资产被冻结、1人存款被冻结。涪陵所申请执行的某公司通过破产程序实现了破产财产分配。在1至8月份,涪陵处辖各所已有大量的案件完成了行政程序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现已选择了典型性、有影响力的案件共15起,提交法院强制执行,目前已履行10起,补费56065元。
四、加大宣传,以点带面
涪陵处通过各种方式对非诉执行案件及法规的宣传,实现以点带面的治理效果。其中,武隆所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县矿物加工厂所有的渝A86697东风嘉泰车拖欠养路费一案,《巴渝都市报》以《车牌分离,养路费该由谁买单?》为题进行了报道,中国二手车网站也刊载了该案例。同时,在各区县关键路口路段、收费站、汽车销售点、驾校悬挂养征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法制宣传日送法下乡,普及养征知识,提高车主和公民的法律意识。通过宣传非诉执行及法律法规,很多车主已感受到非诉执行的执法力度。在宣传舆论攻势下,许多受到上门调查的车主在受非诉执行前就主动缴纳了养路费。今年1至8月,涪陵所在上门执法及非诉执行的过程中,就敦促了120多台车的车主缴纳了养路费32万元,罚款8万元。
五、处罚、宣传教育、服务并重,体现人性执法,构建和谐征缴关系
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宣传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注重建立和谐征稽关系。涪陵所在办案过程中,常遇到一车辆几易其主牵涉多方车主的情况,涉及的多方车主同时来到征稽所要求处理,但车主之间为缴费责任的承担常发生强烈地争执。在这种情况下,涪陵征稽执法人员常对行政处罚的原因、处罚对象做出了详细解释,并对车主之间的相互责任进行了讲解和调解,最终化解了征缴双方的矛盾以及车主相互之间的矛盾。从而,车主理解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明白了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增进了征纳双方的理解和沟通,对征稽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执法理念表示认可,构建了和谐征缴关系。 (涪陵所 武隆所 丰都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