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所三举措“挖潜保费收”
2008-07-28 09:28:35 来源: 重庆市征稽局 编辑: 征稽局
 

    忠县征稽所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扩大开放,寻找差距,促进发展”活动中,针对当前养路费征收的严峻形势,在人少、事多、任务重的情况下,计划通过三举措“挖潜保费收”,确保全面完成2008年养路费征收任务。

    一是,忠县属山区丘陵地带,辖区内摩托车数量众多,由于该所稽查队人力有限,摩托车养路费一直是该所公路养路费征收工作中的难点。为此,该所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与县政府协调,争得县交警大队同意,将摩托车养路费的缴纳作为摩托车年审的前置条件。同时,在县交警大队设立摩托车养路费征费点,便于广大摩托车车主在办理入户或年审时,一并缴纳公路养路费。此举从源头上确保了摩托车养路费的征收,根本解决了摩托车养路费征收难的问题。

    其二,为了进一步强化路面控制,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该所积极与县交委协调,由县交委牵头,从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抽调一个中队,和该所稽查队组成联合执法队,实行统一指挥,开展长期的养路费专项执法活动。

    其三,针对部分恶意偷逃公路养路费的车主,该所拟及时召开与县法院的强制执行工作协调会,争取县法院对行政强制执行的全力支持,进一步加强非诉案件的执行力度。同时,加大对非诉执行案件执行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促使广大车主自觉缴纳公路养路费。(忠县所 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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