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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林街道关于开展“我爱我家” 中小学生有奖征文比赛的通知
2008-08-29 17:46:39 来源: 编辑: 王北菲

      竹林实验学校、凤栖小学、建材技校、海翔技校:按照《中共大竹林街道工作委员会、大竹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大街工委〔2008〕26号)精神,在学校开展以爱护环境卫生,做文明小主人、文明市民为主要内容的有奖征文比赛,提高辖区居民城市管理、环境卫生意识。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这条主线,在学校开展以爱护环境卫生,做文明小主人、文明为主要内容的有奖征文比赛活动。通过“以小带大”“以少带老”“以师为教”的方式带动大竹林全社会居民,以增强城市居民的城管环卫、环保意识,为营造大竹林良好的人居环境、投资环境、城市形象奠定思想基础,从而促进大竹林城市建设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二、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此次征文比赛的领导,决定成立大竹林街道“我爱我家”中小学生有奖征文比赛领导小组。顾 问:胡 玲组 长:杨再安副组长:齐红英成 员:李祥蓉 张问勤 王吉 蒲传新 颜秋云 石国富三、主办单位: 大竹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四、承办单位: 党政办 大竹林城市管理科 城管执法中队五、协办单位:竹林实验学校 凤栖小学 建材技校 海翔技校六、征文比赛办法(一)征文活动的时间、对象 1、 征文截稿时间:2008年6月1—20日;评比表彰时间:6月20——30日。 2、参赛对象:竹林实验学校、凤栖小学、建材技校、海翔技校的学生和教师。(二)征文要求征文必须以“我爱我家”为主题,以爱护环境卫生,争做文明小主人、文明市民为主要内容,文体不限。中学生征文须在600字以上1000字以下、小学生征文须在100字以上500字以下,学生征文用统一格式的稿签纸手抄;教师征文须在1000字以上2000字以下,用A4纸打印,题目用宋体三号字、正文用仿宋四号字。抄袭或者网上下载的文章不参与评选。(三)征文方式学生分年级、教师以个人身份参加征文比赛。 1、学生征文竹林实验学校三、四年级20篇,五、六年级20篇,七、八年级20篇。凤栖小学三、四年级10篇,五、六年级10篇。两所技校各15篇。 2、教师征文竹林实验学校20篇,凤栖小学、建材技校、海翔技校各5篇。(四)征文评委征文的评委由竹林实验学校6个教师、凤栖小学3名教师,共9人组成。七、奖项设置(一)组织奖:4名(二)教师征文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三)教师辅导奖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2 名(四)学生征文奖项设置:小学部一段(三、四年级):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小学部二段(五、六年级):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中学部一段(七、八年级):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中学部二段(技校):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中、小学部共设学生征文优秀奖若干名。九、经费预算:本次活动共需经费2万元,其中:(一)组织奖共计2000元。(二)教师征文奖共计4500元。(三)教师辅导奖共计1600元;(四)学生征文共计4000元;(五)学生征文优秀奖共计1500元;(六)购奖状和荣誉证书共计1000元;(七)组织活动经费共计5400元;十、奖励情况说明:(一)组织奖及教师个人奖以现金方式发放;(二)学生奖以实物方式发放。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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